陕西传媒网-陕西日报讯(记者 赵宝玉 通讯员 路绳飞 侯宝军)“多亏县上把我家纳入了低保救助,才使我全家人的基本生活有了保障,党和政府真是咱困难群众的贴心人啊!”近日,刚刚领到低保金的黄陵县城区街道办高阳社区低保户谢小红动情地说。像谢小红一样,目前该县共有4698名困难群众被纳入城乡低保对象,享受到了“阳光低保”。
近年来,黄陵县不断健全完善低保工作机制,大胆创新,全力打造“阳光、诚信、民心”低保,有力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该县本着实现“应保尽保”和“分类施保”的管理目标,在严格遵循“三公布、四公开、四监督”原则和坚持民主评议、三榜公示、责任追究制度基础上,为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可操作性和群众认可度,率先在延安市实施“四项制度”,即家庭收入申报确认制度、家庭财产申报确认制度、三级会审制度和挂牌管理制度。
据了解,去年4月份,该县低保办在开展城乡低保对象核查工作中,推行了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申报确认制度,全面掌握了低保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情况,通过计算,准确测算出申请人的家庭收入,为审批工作提供了依据,杜绝了个别申请人隐瞒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的现象。同时,在不断完善和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从去年5月份开始,该县低保办又在城乡低保审批工作中,全面推行了“三级会审”制度和挂牌管理制度,规定低保对象的审批由县低保办、乡镇(街道办)、社区(村)居委会调查人共同参与,并结合低保办抽查情况集体讨论研究,从而更加准确确定出申请人补助金额。在此基础上,他们还对所有的低保对象建档立卡,建立健全家庭档案,做到“一户一档一卡”,从源头上杜绝“关系保”、“人情保”的发生,使低保工作实现了政策公开化、管理规范化、发放社会化、监督民主化。到目前,黄陵县共纳入城乡低保对象4698名,已下拨城市低保资金300.513万元,下拨农村低保资金502.977万元,实施挂牌管理61户,挂牌率达到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