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30个重点示范镇为标杆 引领推进107个重点镇建设
发布时间:2011-11-02 浏览次数:1006 次 来源:陕西日报 新星 海花
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以30个重点示范镇为标杆,按照2009年确定的107个重点镇建设目标任务,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力争圆满完成重点镇建设目标任务,以带动全省小城镇发展。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市县要广开渠道,多方融资,尽快将配套资金落实到位,足额配套,加大投入。落实政策,确保用地,抓住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之机,加强土地利用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的衔接,为重点镇预留足够的建设用地。扩展项目,加快建设,各地可充分利用撤乡并镇、保障性住房、扶贫和避灾搬迁、鼓励农民进城等相关政策,集中捆绑使用各类项目资金,统筹用于重点镇建设。提高标准,增强承载,参照30个重点示范镇的目标要求,高标准推进重点镇建设,进一步完善建设规划,研究筹划和启动一批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不断提高重点镇综合承载能力。市、县(区)建设部门要调配好力量,加大对重点镇建设的检查指导,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加强对重点镇建设的督促检查工作,并定期通报107个重点镇的建设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