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民政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做好冬春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尚未发放中省冬春救灾资金的市县要在2014年元旦前发放到位。春节前,困难群众的一次性生活补贴务必发放到位。
通知要求,各地要把受灾群众过冬生活放在当前工作突出位置,把必需的救灾物资及时、足量发放到灾民手中。对受灾人群中的五保户、优抚对象、城乡低保户家庭等重点群体要重点保障,确保受灾群众的口粮、饮水、衣被、取暖、看病等全面落实到位。要组织力量对农村困难群众危房和因灾倒损房情况进行再摸底,加快维修加固和重建进度。春节前不能搬入新居的,要采取针对性措施,保证安全、温暖过冬。
要抓好节日期间的专项救助工作,对因就医、上学、事故等造成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的群众予以及时救助。要组织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及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以及因务工不着、寻亲不遇、被偷被骗等原因而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生活困难人员。各级民政救助管理站要实行全天24小时救助服务,公开救助电话,安排专人值班,组织昼夜巡查,对流浪儿童要发现一例,接回一例。(记者程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