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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前三季度技术合同交易额达173亿元

发布时间:2011-11-02  浏览次数:854 次  来源:陕西日报
   
 
    本报讯 (记者  党朝晖  郭晓斌  通讯员  徐叔威  刘杉)截至今年9月底,我省技术合同交易额达到173.75亿元,同比增长193%,提前3个月超额完成省上下达的135亿元年度考核任务。今年我省技术交易情况呈现以下特点:
    科研院所(含转制院所)已成为我省技术转移的主体。数据显示,前100家单位共成交151.25亿元,科研院所占41家,金额达114.74亿元,占76%。突破1亿元的22家单位中,科研院所占16家,其中化工第六设计院(华陆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水电顾问集团西北勘测设计院、陕西省电力设计院等3家院所技术合同金额突破10亿元;西安重型机械研究所突破5亿元;机械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等12家院所突破1亿元。
    战略性新兴产业和资源主导型产业领域技术交易活跃。据统计,上述两个领域共完成技术交易额161.2亿元,占全省交易额的93%。其中资源与环境63.8亿元;新能源与高效节能44.9亿元;先进制造业20.1亿元;电子信息19.7亿元;航空航天8.3亿元;生物医药2.3亿元;新材料2.1亿元。
    重大技术合同快速增长,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合同成为技术交易的主体。重大技术合同中,单笔交易金额过亿元的合同19项,5000万元—1亿元的22项,2000—5000万元51项,1000—2000万元61项,500—1000万元152项。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合同金额分别达124.5亿元、35亿元,占比为72%和20%,表明我省技术创新综合实力有了明显提升。
    技术合同交易额能够反映出一个区域的技术发展和技术交易的活跃程度,是科技实力和科技成果转化的直接体现。今年4月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关中统筹科技资源改革率先构建创新型区域的决定》,要求到2015年,全省技术合同交易额达到300亿元以上。省委科技工委、省科技厅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落实。一是加强技术转移工作体系建设,制定出台《陕西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管理办法》,对升级为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给予20万元的奖励;二是建立技术合同交易信息披露、考核和奖励制度,对登记机构和技术交易额前30位的单位给予奖励;三是加强对口服务,开展政策咨询,实现认定登记日常化,取得显著成效。
    下一步,省委科技工委、省科技厅将进一步按照省委、省政府对科技工作的总要求,不断完善全省技术转移工作体系,继续提升科研院所的技术转移能力,重点做好高等院校的技术转移工作,力争全年技术交易额突破200亿元,由去年全国第九名进入全国前五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