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闭幕
发布时间:2013-05-30 浏览次数:607 次 来源:陕西日报
在顺利完成各项议程后,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于5月29日下午在西安闭幕。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正永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和秘书长宋洪武、胡悦、黄玮、朱静芝、李晓东、张迈曾、吴前进及常务副秘书长韩水岐等出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陕西省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和人事任免案(名单另发)。城市地下管网是城市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是发挥城市功能、确保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重要基础。会议认为,该条例经过充分调研论证、常委会四次审议、反复修改完善,是一部成熟、科学、符合现实需要和我省实际的创制性法规,将有效解决因地下管网建设管理缺乏统一的管理监督部门、各专业管网规划之间不协调等问题而导致道路反复开挖造成城市交通拥堵加剧、人民群众正常生活受影响等突出问题。本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赵正永在会议结束时指出,“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的生命和权威在于实施,抓好法律法规的实施至关重要,立法审议通过以后一定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全省各级行政机关要推进依法行政,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不断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要倡导全民守法,让守法者的利益最大限度地得到保护和救济,让违法者受到应有的惩罚。要加强法规宣传,组织专家学者深入阐释解读,引导新闻媒体多角度宣传报道,营造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让大家共守社会秩序底线。
赵正永强调,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要认真开展中国梦的宣传教育活动。要深刻学习领会,充分认识中国梦的重大意义;要全面准确理解、科学把握中国梦的基本内涵和实现途径;要积极投身“三个陕西”建设,戮力同心、埋头苦干,为实现中国梦、陕西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副省长张道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阎庆文、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太平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