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备锅炉变市政供暖碰头费要收100元
发布时间:2013-10-31 浏览次数:340 次 来源:三秦都市报
昨天,陕西钢厂115小区业主王先生反映:“以前我们小区是自备锅炉供暖,现在要变成市政集中供暖,这本来是好事情。但是,听说每平米要收取100元碰头费,还不包括暖气费。”
“我家的房子53平方米,如果所传信息属实的话,要缴5300元的碰头费,我们老两口一个月的退休金4000元,不吃不喝也不够。”王先生说,眼看别的小区在打水试压,自己小区的市政集中供暖管道还在建设中,真担心不能按时供暖。
采访中,也有不少业主提出疑问:省物价局曾发过通知,自2011年采暖期起,明确要求热力企业除热价以外,不得以入网费、开口费、管网建设费、管网材料费等名义向各类用热户收取其它费用。难道现在规定又变了吗?
对此,小区物业办工作人员说:“我们将会按照建筑面积每平米100元左右收取市政集中供暖碰头费,具体的规定等待通知。供暖还需等十天半个月。现在正在接热管,还要设备组装,具体时间很难说。”
记者拨打热力公司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西安市物价局价格处相关负责人说,市政府出台的推进治污减霾文件中,有一项是“规范燃煤锅炉拆改后集中供热管网建设收费标准”:即集中供热企业对凡因治污减霾而需要集中供热的单位收取费用,城六区及开发区(航空基地除外)不得高于80元/平方米,其它地区不得高于60元/平方米,由此造成供热企业发生的亏损由有关部门审核确认后,市政府酌情予以补贴。但是,不能随便乱收费,高于这个标准是不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