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咸阳调查队和市统计局调查显示,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从8月份开始连续4个月下行,11月份同比回落至102.3,较上月回落0.5个百分点。
结果显示,八大类商品和服务中,食品、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以及居住三类商品和服务涨幅为正,其余均为负增长。相比10月份四涨四跌,11月份我市八大类产品和服务类三涨五跌,其中食品类、衣着类、交通通讯类以及居住类涨幅回落0.5-0.8个百分点。从环比变化看,除衣着类由于冬装上市,较上月上涨0.6%以外,其余七大类商品和服务均变化不大,涨跌幅在±0.2%以内。从商品结构来看,八大类商品和服务同比涨幅中,食品类涨幅最高,为5.9%,带动总指数上涨1.98个百分点,影响率84.9%。居住类拉动总指数上涨0.44个百分点,影响率18.8%。“食、住”两大类合计拉动总指数上涨2.42个百分点,是影响11月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的两大最主要推手,其余6类商品和服务合计带动CPI同比总指数下降0.09个百分点。鲜菜类价格同比涨幅由上月35.4%下降至本月29.5%、环比下降2.3%,是影响食品价格指数乃至CPI总指数下行的重要因素。11月份所监测的26种常用蔬菜有11种价格下降,仅有3种价格上涨。
进入年尾,翘尾因素基本消失,综合考虑当前市场情况,预计2013年我市CPI累计涨幅会控制在103.2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