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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买卖制毒化学品买卖双方均获刑

发布时间:2014-01-13  浏览次数:465 次  来源:三秦都市报
为谋取利益,非法买卖制毒物品,从而生产麻黄碱赚钱,近日,灞桥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宣判,这是该院审结的首例非法买卖制毒物品案。
涂某为生产麻黄碱(冰毒原料)赚钱,在西安市东大街闫某经营的西安市碑林区某化玻仪器经销部购买化学仪器及化学品盐酸、甲苯、丙酮共计1吨多,并在西安市灞桥区杨疙瘩村进行麻黄碱生产,但未向相关机关进行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而闫某也未进行易制毒化学品经营、销售备案。在生产过程中,因杨疙瘩村村民闻到刺激气味,向公安机关报警。
灞桥法院经审理认为,涂、闫二人违反国家规定,在我国境内非法买卖甲苯、丙酮、盐酸。法院以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分别判处二被告人一年十个月、一年四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