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五年,陕西省地方立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共制定和修改省法规119件,批准西安市法规58件。尤其是渭河流域管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等条例有力促进了陕西省发展中突出问题的解决,循环经济促进条例、公共信用信息条例等一批法规也及时出台,走在全国前列,为建设西部强省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针对一些部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现象,陕西省委书记赵正永强调一定要科学立法,“立人民需要的法律法规”。除了紧抓经济建设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积极制定加快经济转型发展的法规,促进科学发展外,还要加强资源和环境保护专项立法。其中,针对大气治理,赵正永说,眼下雾霾天气越来越重,必须下决心解决,“下一步,我们要专题研究,专门立法,采取果断措施,有计划地关闭热电厂,两个能满足需求的就绝不要四个,牺牲一些眼前的利益,从地方法律的角度进行监管。”
赵正永强调,以保障性住房和流动农民工住房问题、城市地上公共空间的管理、食品安全管理模式探索等民生热点为例,赵正永诠释了民生立法的重要。在保障改善民生立法方面,赵正永表示,要推进就业创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救助体系、群众增收等方面的立法,力求通过法制建设使群众享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环境。